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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及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9-29 点击数:2316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意义。要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工商总局
2014年2月14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研究制定出台包括《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在内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3]191号)的要求,本市工商部门自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公布实施后,本市工商部门将对相关工作另行公告。敬请关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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